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签订的情况下,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也是有效的,所以离婚的时候会按照财产协议的内容来进行财产的分割,其中有特殊情况的会结合情况来进行分析处理,但在起诉当中会以协议为准。婚内财产协议的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二、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现实生活中,会有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诉讼离婚聘请专业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完全可以独立参加诉讼程序,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财产,判决孩子抚养权。 也就是说,诉讼离婚时,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聘请律师。 如果您有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离婚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这时无需聘请执业律师。而当涉及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数额较大、证据收集难度大、或者对方有可能隐瞒或转移财产的情况下,想要争取更大的收益,或者拿到孩子的抚养权,这时我们建议一定要聘请专业的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是北京地区知名的北京离婚律师,处理很多其北京离婚纠纷案件数,针对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北京离婚房产纠纷,北京婚姻家庭纠纷,北京婚姻财产分割,等案件都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维护委托人权益!赢得众多委托人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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