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于《婚姻法》中关于离婚赔偿问题的修改。其中最主要的修改是增加了“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一概括性的规定。其为法官赋予了结合具体案情来认定是否存在“重大过错”的自由裁量空间。比如根据之前的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内出轨,但未达到同居、重婚的程度时便不构成“重大过错”,无法索赔。而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第五项的规定则完全可以被定性为离婚赔偿的依据。
《民法典》第1091条已增加第五项“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法条的出现也是正化社会风气,并且民法典同时约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房,这样对于财产分割有了重大改变。
相信民法典实施后,私家侦探的数量会增加,法律是跟着时代不断变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