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   快速   诚信
 
 律师免费咨询:18910811322,18001251598
业务领域
联系方式:
北京律师在线
手机:18910811322,18001251598
地址: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泰康金融大厦35层
邮箱:yinxianglong999@163.com
 
  首页 - 经典案例 - 详细案例
   
北京合同律师|凭借条起诉获得法院支持
编辑:北京合同律师   时间:2022/5/13

北京合同律师|案件事实

2016年10月1日,戴宗向经晓东出具一张欠条,载明“今向经晓东借人民币拾贰万元整,期限为24个月,于2018年10月1日一次性还清”。落款人为戴宗,并写有戴宗的身份证号。至今,戴宗未向经晓东支付欠付借款。

北京合同律师|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经晓东向戴宗提供借款,戴宗出具借条,双方存在事实上的民间借贷关系,该借贷关系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协议签订后,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经晓东按约定向戴宗提供了借款,戴宗借款后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经晓东要求戴宗返还借款12万元的诉讼请求,证据充分,故本院予以支持。对于经晓东要求戴宗支付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因戴宗未按约定的期限还款,故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戴宗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视为放弃答辩和质证权利。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一、被告戴宗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原告经晓东借款本金12万元;

二、被告戴宗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经晓东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12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 打印 ]    [ 关闭 ]   
   上一篇:北京合同纠纷律师|保理合同案例分析
   下一篇:北京合同律师|合作协议起诉获得法院支持

Copyright © junshanglawyer.cn 201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律师在线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十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2层  手机:18910811322,18001251598  Email:yinxianglong9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