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三)》第16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实践中一般要有婚内财产协议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需要举证证明所借财产为婚前个人财产,否则也不容易被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