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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编辑:北京合同律师   时间:2020/9/8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是我们民法典的规定,但当事人要对这四种情形进行举证。

   我们团队律师在合同领域有多年的从业经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技巧,熟知法院在该类案件中所掌握的裁判尺度,准确判定裁判要旨。我们在诉讼中善于把握合同中权利义务、验收、交付、付款条款的规定,为许多当事人追回合同货款,请您相信北京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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